导致大多数品牌与创作者关系破裂的纠纷,往往不在于内容本身——而在于交付之后发生的事情。
自然流量使用与付费使用是不同的权利
创作者同意让品牌自然发布内容,并不等于自动同意该品牌将其用作付费广告——这是两项需要分别、明确约定的权利,最好搭配不同的定价。
使用期限与使用范围同样重要
没有时间限制的"使用权",对品牌和创作者而言可能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东西——合同应明确规定内容可以使用多长时间,以及期限结束后会发生什么。
独家性与竞品限制
如果品牌需要创作者在合作期间或之后,不得为直接竞品制作类似内容,这需要写成一条明确的条款——而不是双方可能有不同理解的默认假设。
所有权与许可——弄清楚您获得的是哪一种
大多数UGC协议授予的是内容使用许可,而非完全所有权——一些品牌以为自己完全拥有内容,却往往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。
我们的UGC内容制作团队负责的每个项目,都从明确的使用条款开始,这样当内容表现良好、品牌想要扩大使用范围时,就不会产生歧义。